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在这样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一、伟大的历史性转折——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十一届三中全会,是1978年12月在中国面临向何处去的重大关头召开的一次历史性的中央全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实行伟大历史转折的标志,是改革开放启动和展开的标志,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开始的标志。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11月10日至12月15日,首先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
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开幕会上宣布了会议的议题,一是讨论《关于加快农业发展速度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二是商定1979年、1980年两年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三是讨论李先念在国务院务虚会上的讲话。在讨论这些议题之前,中央政治局决定,先讨论一下结束全国范围的揭批林彪、“四人帮”的群众运动,从明年起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问题。
于是,分组讨论一开始,就有人提出当时党内外普遍关心的一些重大问题。11月12日,陈云在东北组发言,提出了需要研究和解决的6个重大历史问题,主张彻底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为陶铸、彭德怀等历史冤案平反。陈云的发言引起强烈反响。会议气氛因此而活跃起来,各组发言的重点集中到平反冤假错案问题上。
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了各组的意见,并作出决定。11月25日,华国锋代表中央政治局在会上宣布为一系列冤假错案平反的意见,受到大家欢迎。会议还肯定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批评了“两个凡是”。
12月13日,在中央工作会议的闭幕会上,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分别讲话。邓小平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指出: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邓小平还提出改革经济体制的任务,振聋发聩地告诫全党:“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
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由于中央工作会议开了36天,基本上统一了思想,解决了问题,所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得很顺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
——彻底否定两个“凡是”的方针,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
——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工作重点转移的决策,实现了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
——恢复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优良传统,决定加强党的领导机构,取得了组织路线拨乱反正的最重要成果。
——强调在党的生活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加强民主,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重要任务。
——审查和解决历史上遗留的一批重大问题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开始了系统清理重大历史是非的拨乱反正。
——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陈云为第一书记。
——提出要正确对待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为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指明了方向。
——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开始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国人民在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领导下,开始了一场新的伟大革命。拨乱反正从这里开始全面展开,改革开放从这里拉开序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这里为起点正式开辟。所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一个历史的转折点被载入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史册。
二、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壮举——建立经济特区
1979年4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广东省委提出:希望中央给点权,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邓小平说: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就叫特区嘛!陕甘宁就是特区。”会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等划出一定地区试办出口特区。
中国经济特区的创办,是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多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明确经济特区创办的历史背景,有助于理解建立经济特区的历史必然性和经济特区创办过程的艰辛探索与开拓创新。
经济特区的创办和发展,经历了一个由酝酿、提出到不断完善、提升的过程,既是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缩影,也从一个侧面诠释了改革开放的路径和策略。
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在会上提出,希望中央让广东先走一步,放手干。邓小平对中共广东省委提出的在邻近香港、澳门的深圳、珠海以及汕头兴办加工区的意见表示赞同,并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责成广东、福建两省,对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出口特区问题进一步组织论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中央审定。在经过深入调研和认真考虑之后,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同意先在深圳、珠海两地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和厦门设置特区的问题。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至此,经济特区建设正式通过立法程序确定下来。
1984年初,邓小平在视察广东期间目睹经济特区发展成就后,为深圳特区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经济特区创办初期取得的成绩,也进一步坚定了中央实行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念。
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经济特区,明确要求发挥经济特区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带动作用,由此开创了我国经济特区发展的新局面。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宣布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四市分别划出一定区域,设置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设立的决策和立法程序至此完成,标志着中国经济特区正式诞生。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的“试验田”“示范区”,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
4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实践和探索,在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上进行了一系列革命性变革,使中国发展大踏步赶上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
三、中国南海诗篇——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
1992年1月19日上午,邓小平同志刚抵达广东深圳,按计划应休息一天,但他“想到处去看看”。第一站,正是从迎宾馆去了皇岗口岸。
这是一段被中国人民不断回忆、反复讲述的历史。这一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先后到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视察,并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通称南方谈话。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在深圳人记忆中,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视察让整个城市感到振奋。所到之处,如深圳国贸中心大厦、中国民俗文化村和锦绣中华微缩景区等,当地群众夹道欢迎。
邓小平同志的南方之行,并不只是视察几座城市。当时,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影响之下,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推向前进,成为影响上世纪90年代中国发展进步的重大问题。
当谈到办经济特区的问题时,邓小平同志说,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在谈话中,邓小平同志精辟地阐述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他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同志明确表态,基本路线动摇不得。“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同时,邓小平同志敦促大家,“改革开放胆子要大一些,敢于试验,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
1984年,邓小平同志曾视察过深圳,1992年再来时,深圳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曾经的羊肠小路、低矮房舍,正变成宽阔的马路和成片的高楼。邓小平同志感慨:“八年过去了,这次来看,深圳、珠海特区和其他一些地方,发展得这么快,我没有想到。看了以后,信心增加了。”这位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对加快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还有着更高的期待。
1992年1月23日,邓小平同志离开深圳前往珠海。在蛇口港码头,邓小平同志同深圳市负责人一一握别后,向码头走了几步,突然又转回来,向时任深圳市委书记李灏说:“你们要搞快一点!”
在从深圳前往珠海的快艇上,邓小平同志指着广东地图对时任广东省委书记谢非说,广东要上几个台阶,力争用20年的时间赶上亚洲“四小龙”。
抚今追昔,感慨万千。不仅是深圳,整个广东,甚至整个中国,也在这不到30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