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所)、处:
省高教学会拟于6月进行“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2010年度结题评审和结题成果评奖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转发如下:
一、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材料。包括:
①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和任务下达书原件一份
②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③研究工作大事记一式三份
④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含研究报告)
⑤课题成果,如教材、论文、课件、专著等原件
⑥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⑦有变更课题需呈交已批准的变更表
2.课题成果主件可分别为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具体要求如下:(1)研究报告、教材、课件,必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2)专、编、译著,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3)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万以上。研究报告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4)论文必须是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的成果,公开发表5篇以上。
3.课题研究时间需1年以上,否则不予结题。
二、结题费用
每项课题交结题验收及成果评审费总计200元;结题证书每个30元。
三、结题材料申报
要求将提交材料中的①~⑤项电子版汇总至光盘。
结题材料由学校统一报到省高教学会秘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10年4月26日前。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于凤丽邹栋
电话:6842082手机:138456710108990060
(注:结题相关表格可在本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