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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2010年度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0-03-27 00:00  

各系(中心、所)、处:

省高教学会拟于6月进行“十一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2010年度结题评审和结题成果评奖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转发如下:

一、结题要求

1.提交结题材料。包括:

①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和任务下达书原件一份

②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

③研究工作大事记一式三份

④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含研究报告)

⑤课题成果,如教材、论文、课件、专著等原件

⑥聘请两名本学科或同领域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专家评语,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⑦有变更课题需呈交已批准的变更表

2.课题成果主件可分别为论文、专著、教材、研究报告等,具体要求如下:(1)研究报告、教材、课件,必须提交相应的采用证明;(2)专、编、译著,要由出版社公开出版;(3)研究报告字数一般在2万以上。研究报告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4)论文必须是围绕本课题研究主题的成果,公开发表5篇以上。

3.课题研究时间需1年以上,否则不予结题。

二、结题费用

每项课题交结题验收及成果评审费总计200元;结题证书每个30元。

三、结题材料申报

要求将提交材料中的①~⑤项电子版汇总至光盘。

结题材料由学校统一报到省高教学会秘书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10年4月26日前。

四、联系办法

联系人:于凤丽邹栋

电话:6842082手机:138456710108990060

(注:结题相关表格可在本页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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