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院况概述 | 教学工作 | 师资队伍 | 党建工作 | 学团工作 | 教研科研 | 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 首页>>教研科研>>正文
关于申报2010年黑河学院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2010-04-08 00:00  

关于申报2010年黑河学院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作者:admin文章来源:黑河学院教务网点击数:716 更新时间:2010-4-8

各系(中心、研究所)、处:

根据《黑河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度黑河学院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定于4月下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原则

选题重点是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方面的研究内容,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总体研究;学科专业类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实践;教育教学管理研究和改革实践;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等。通过教学改革立项,重点解决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教学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尤其是要着重解决影响教育发展、教育质量提高的难点问题。

立项范围涵盖本科、专科、成人等不同办学层次。

二、申报立项

1、院级教改项目评审每年4月下旬组织一次。省级教改项目在院级教改项目基础上滚动,时间为每年11月。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3、立项须填写《黑河学院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要求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有一定的新意和特色,做到研究方案可行,进度安排合理,研究成果可测,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要注意检索查新。

4、院级项目实行项目申请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在5人以内(含主持人)。项目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参与或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申请院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在所承担的省级以上项目未结项之前滚动申报新的省级以上项目。

5、院级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在研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两篇(含两篇)以上学术论文。

为更好地引导广大教师贴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进行申报,结合我校教学改革和发展实际提供了相关选题指南(见附件2),申报项目可以围绕学校提供的选题指南也可根据上述要求自主选题申报。

三、申报程序

1、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初评,并签署评审意见。以申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到高教研究所的纸制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立项申请书一式6份、各系汇总表(见附件3),不受理个人申报。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到高教研究所邮箱hhgjyjs@163.com。

2、院级项目由高教研究所根据申报条件初审后,提交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最后由学院批准立项。

3、学院对被批准立项的项目将按《黑河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给予经费资助。

5、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人:周国忠 电话:6842073

附件:1、《黑河学院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请书》

2、《黑河学院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选题指南》

3、《黑河学院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0-3-17 10:19:11

  • 上一个文章: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2010年度结题工作

  • 下一个文章: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2010年结题验收工作

  •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版权所有: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