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所)、处:
根据《黑河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拟于6月组织校级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课题结题
1、结题对象:到结题期限的校级课题;已完成研究而未到结题期限的课题也可以申请提前结题;已滚动为省级以上项目的校级课题待省级以上项目结题验收后即视为校级课题结题。
2、课题结题的成果形式要与申报时的成果形式一致。
3、应提交的结题材料:
(1)立项申请书、审批通知书一式二份;
(2)开题报告一式三份;
(3)验收报告(含加部门公章的经费结算表)一式三份;
(4)研究报告(5000字以上,内容应包括问题提出的背景、课题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及进展情况、主要研究方法、课题实施的基本过程、成果及突破点、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一式三份;
(5)研究成果复印件(论文、专著、专利和应用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一式三份。
结题后一份由科研处存档,一份由课题负责人所在部门存档,一份返还课题负责人保存。
二、关于延期结题
到期不能正常结题的课题组必须提交《黑河学院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延长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到结题期不能结题又未提交延期申请的课题,一律按自动终止处理。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4日,请各系(部门)科研秘书将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hhxykyk@126.com。。
请各系(部门)分管科研工作领导及科研秘书督促本部门相关课题组做好结题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凤丽邹栋
电话:0456—6842082138456710108990060
相关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