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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及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11-01 14:57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为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新形势,深化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启动2024年度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教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和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范围

原则上申报项目应围绕《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选题,切实解决高等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增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项目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请申请人认真填写《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黑河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要求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提升,注重研究成果转化,有一定的新意,做到研究方案可行,进度安排合理,研究成果可测,有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和特色质量文化的建立,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

2.项目级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申请人条件:

1)主持人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并具备项目研究和实施能力。重点研究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一般研究项目主持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2)行政部门教师申报教改项目按其所属学科从各学院(中心、部、所)申报。

3)参加本次申报的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的前两名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4)项目主持人近三年以来没有被撤销的教改项目。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且不能作为其他项目组成员的前二名再次参与教改项目的申报。申报的校教改项目不得与其他类项目重复申报。

三、2023年校级教改课题中期检查要求

请各学院自行开展2023年校级教改课题(名单见附件6)中期检查。

四、材料报送和要求

1.校级教改项目实行教学单位申报制(不受理个人申报),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并签署评审意见。科研秘书对申报材料形式及内容进行审查,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不予接收。

2.请各学院务必于12月2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匿名论证活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hhxygjyjs@126.com,其中活页需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形式命名。本次暂不收纸质版申报材料,待评审结果确定后上报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

3.请各学院于12月16日前将审查后的纸质版中期检查表一份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408-4。

4.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2024年校级教改课题申请书两份报送至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408-4,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兴威    联系电话: 684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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