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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三江管理局中心幼儿园招聘公告
2016-05-19 17:47  

一、单位简介

建三江管理局中心幼儿园原成立于1978年,是黑龙江垦区示范幼儿园,垦区唯一一所被省学前教育委员会授予"大荒娃"科学育儿基地的综合教育机构,垦区唯一一所"蒲公英"基地和中国歌舞剧院社会艺术水平考区单位,垦区唯一一所省学前教育培训实践基地园。曾先后承担多项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省级实验课题,曾先后被省教育厅授予"先进教育集体"、"家长学校"、"先进试验基地"、"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2011年新建一所建筑面积为10989平方米(四层局部五层)的幼儿园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可容纳幼儿600名,分18个教学班、18个活动室。各教室配有钢琴、电脑、电视等多媒体电化教学设备,幼儿所用教材为省编学前教育教材。现根据幼儿园教育教学建设需要,拟公开招聘代课教师4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幼儿代课教师岗位4个。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一年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可直接上岗者优先(需提供工作证明)。

(四)岗位条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及相关师范类其他专业;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

(五)岗位其他条件:能够创编幼儿舞蹈或美术绘画,能够进行音乐试唱,熟练电子琴。

四、岗位职责

(一)遵守幼儿园园规,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师德,具有在幼儿园一日就要认真工作一天的集体主义意识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二)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有事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因病因事需换班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换班;

(三)主要从事幼儿教育教学保育工作,关爱幼儿,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

(四)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热爱幼儿、尊重幼儿,对幼儿做到关心、细心、耐心,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五)进班前,必须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带班时精力集中,尽心尽责,不随便离开班级,密切关注幼儿的活动及需求,及时提供适当的指导。注意幼儿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六)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七)服从幼儿园管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按时参加幼儿园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完善并办理从事本岗位所需要的各种证件(费用自理),幼儿园有权调整代课教师岗位,代课教师须无条件服从,如代课教师认为难以适应调整的岗位或不愿意服从调整,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自行辞职;

(八)工作时间和幼儿园正式员工保持一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5月30日

3、报名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中心幼儿园

4、报名联系人:文静15845175146(仅限工作时间)

5、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3日

地点: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或应届生申请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原件1份(此三联单由各院校档案管理部门开具,要求盖有档案馆公章);

(3)有效身份证;

(4)幼儿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等级证(二级乙等以上);

(6)一年以上工作年限证明;

(7)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二寸照片2张。

(二)注意事项

1、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缩减招聘人数。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诚信协议》,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复审和录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农垦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电话:0454-5791502。

(三)考试考核

实行笔试、面试(含试讲、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以与招聘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计划1:3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形式,详见考务方案。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实际操作用的乐器考生自备)

(三)考试总成绩满分为以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2、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六)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六、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幼儿代课教师岗位按管理局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人员管理。试用期2个月,参照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人员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待遇,签订企业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转正后工资为1800元/月。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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