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现将学校2024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2024年中秋节:
从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2.2024年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教学工作调整安排如下:9月14日(星期六)执行9月16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9月29日(星期日)执行10月4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10月12日(星期六)执行10月7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通识选修课程顺延,9月17日、10月1日至10月3日教学安排由二级学院统筹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学院留存备查。
二、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人员外出报备制度、确保通讯工具24小时联络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各部门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
(三)要加强校园巡查,做好校园各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四)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加强秋季流行性疾病预防、交通安全和防溺水教育;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平安过节。
(五)节假日期间,学校公务用车全部入库封存,遇有特殊、紧急公务确须使用的,严格履行报告审批程序。
学校政务值班电话:0456-6842114
学校警务室联系电话:0456-6842110
维护维修应急电话:0456-6842117
特此通知。
黑河学院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黑河学院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