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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政务公开制度
2018-09-04 09:23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规范办事程序,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促进依法办学的进程,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在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

以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

二、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科学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刘 颖

副组长:闫 英  

成 员:范会敏 唐守冬 胡楠 于琳 孙红 王磊 王迪 曹馨月 林繁会 李艳敏 宁劾 乔金霞 蔡丽梅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教育科学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方案及相关制度;

3、学院经费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财务预、决算方案;重大项目开支情况;各种经费管理制度及使用分配标准情况;

4、内部管理与办学体制、改革方案;

5、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定岗情况;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聘、晋级晋职的条件、名额分配、评聘办法和结果;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量计算标准与岗位津贴分配原则,比例计算办法;教职工工资晋升及福利奖惩制度、人员奖惩办法等;

6、人才培养规划;招聘、引进人才的岗位、条件、方法和结果;学科及学术带头人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任期财务状况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8、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在教育科学学院公告栏或系网页及时公布院务的情况。

2、每期期末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公布我院的各项重大事项。

3、建全教代会制度,开好全体教职工大会汇报情况。

4、重大事项按照规定的内容经教职工大会审议、讨论、决定通过。

五、院务公开的方式与程序

1、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议和确定系务公开的方式和事项。

2、院务公开由系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具体承办并组织实施系务公开工作。

3、院务公开具体承办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听取和整理教职工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系党政领导反馈情况。

4、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教职工集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应及时研究,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解答、回复或通报。

六、监督机制:接受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监督。

                                   

                                            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

                                               2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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