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办公室工作人员1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岗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相关证书或成绩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会计资格证,必须具备其一。
4.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反应敏捷,善于沟通,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考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5.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8日- 4月30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15点)
2.报名方式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地点在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建华区新明大街党政机关办公中心一号楼0904、0911办公室),咨询电话:0452-2790904、0452-2790911,联系人:柴凤杰、刘国华
3.报名携带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派遣证、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出具的毕业推荐信。
(2)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市政府办公厅招聘便民热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请登录zfbrsc3@126.com邮箱下载并填写打印,密码:09110911)。
(4)在职人员必须填写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4. 报名注意事项
(1)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否则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