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解决教师年龄老化和缓解一线教师短缺的现状。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省、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高中:依安县实验中学、第一中学;初中: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实验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以上12所学校是县教育局所属的全额拨款的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48人(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教师潜质、广博的知识视野,品学兼优、专业成绩优秀;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报考不予受理: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含特岗教师)。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8日—7月20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如果院校尚未发放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者可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包含盖有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盖有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档案,如不能提供毕业生档案须与招聘部门签订《诚信承诺书》;
(5)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粘在一张A4纸上);
(6)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加分理由,并提供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方式:考生可通过QQ群(群号:467780006)及电话(人社局7025180 教育局7033532)进行咨询。
五、考试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和试讲(术科测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不含政策性加分)和试讲(术科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其中:笔试占考试成绩的50%、试讲(术科测试)占考试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试讲(术科测试)成绩×5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按报考学科进行本学科教材测试。报考幼儿园教师和特殊教育学科教师以本专业专业课教材为主;报考小学班主任教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学科(小学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其中语文为34分、数学33分、英语33分);报考小学其他学科教师只测试本学科教材(小学教材占40%、初中教材占60%)。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只测试本学科教材(初中教材占40%、高中教材占60%)。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只测试本学科教材(以高中教材为主)。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术科测试按1:5的比例)人选,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试讲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试讲(术科测试)
(1)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设计、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试讲采取仿真课堂的形式,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无师生对话和答疑,讲课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时间为15分钟(学前为10分钟)。试讲课题为报考学段本学科教材(小学班主任试讲课题为小学语文)。
(2)术科测试。报考音乐、体育、信息技术三个专业的教师进行术科测试。音乐:声乐(自选曲目,无伴奏清唱)、器乐(钢琴或手风琴任选其一,自选曲目)、听音、视唱、节奏。体育:必考项目为男女100米、男女立定跳远、男女原地铅球;加试项目(必须在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任选一项),参加体育术科测试的考生必须将自己加试项目选好在领取须知时填写在登记表上,并本人签字后交给工作人员。信息技术:主要考查计算机操作能力。
试讲及术科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依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九、相关待遇
1、试用期工资执行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工资标准。
2、享受依安县现在编在岗教师的相应待遇。
3、被录用人员三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域外工作。
十、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试讲、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