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市公开招聘2年合同制幼儿教师10名。
二、招聘条件
1、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良好的身心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年龄20周岁-30周岁(1995年1月1日—1985年1月1日);
5、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6、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7、在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至少有一门特长;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9、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10、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已被市、区用人单位录用的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7日- 7月15日。
(二)报名地点。
尖山区人社局劳动人事大厅(尖山区人民政府后二楼)。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网上学历认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型纸,各2份),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5张,规格35×45mm,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本次招聘报名费用150元,体检费用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