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为解决我市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失衡,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等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1年鹤岗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招聘85名专任教师,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申报中学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包含继续教育)及以上学历,申报小学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包含继续教育)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需具备申报岗位学科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高中思政、地理和数学学科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鹤岗市域内(含两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8)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组织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8:30至11月26日17:00,考生需扫码按照提示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照片,考生提交信息后,可随时扫码关注反馈信息和审核结果,如审核不合格需按照反馈信息内容,扫码重新修改报名信息或补充修改佐证材料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或短缺学科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黑龙江省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2分;在黑龙江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服务期满时间节点为2021年10月30日)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 “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需准备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项目生需出具省级服务期满证书或市级主管“项目办”的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携带市县就业局出具的证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人员需携带退伍证。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人员需在指定日期到鹤岗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科,两科成绩均为50分。考生笔试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成绩、《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
(五)面试人选公示
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按比例进入笔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以《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前5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面试根据教育实际工作特点,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自行在现行阶段教材中自选一节课的教学内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考生考试总成绩若发生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全体考生考试总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政策性加分确认、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随时关注“中国鹤岗”政府官网通知。
(七)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通过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单位)、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与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选岗
考核、资格审查与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参加选岗程序,选岗顺序由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
(九)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五、待遇
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关岗位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宜
(一)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扫码、查看群通知和登录“中国鹤岗”政府官网关注招聘工作进程,查看具体考试时间和有关事项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审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联系电话:0468-3126031
附件1:鹤岗市教育系统2021年“社会招聘”岗位需求计划.xls
附件2:鹤岗市教育系统2021年“社会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