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院况概述 | 教学工作 | 师资队伍 | 党建工作 | 学团工作 | 教研科研 | 招生就业 | 专业认证 
当前位置: 首页>>专业认证>>文件政策>>正文
师范类专业认证知识普及(六)
2021-08-19 15:09  

师范类专业认证

师范类专业认证对专业培养目标的设定提出了哪些要求

培养目标的内容包括服务面向、服务定位和人才规格等内容。要对师范生毕业5年左右的具体能力和表现有清晰的表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要求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说明:IMG_259

师范类专业认证对教师有哪些新的要求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项系统性、根本性的师范人才培养改革工程。对于担任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师来说,新的要求主要有:

1)参与和熟悉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熟知专业毕业要求。

2)基于毕业要求,了解本专业课程设置和结构,掌握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

3)根据毕业要求设定自己所承担课程的课程目标及其对毕业要求的支撑。

4)根据设定的课程目标,确立课程内容和教学环节。

5)根据学情、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设立针对课程目标的课程考核方式。

6)在教学实施中,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指向课程目标的达成。

7)有具体可行的、基于课程评价的课程持续改进方案并实施。

说明:IMG_260

师范类专业的师资队伍有哪些要求

数量结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一般不低于7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为师范生上课。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

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实践经历: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服务经历。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关闭窗口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版权所有:教育科学学院